医美“野麻”CQ9电子泛滥?无麻药购用资质却做全麻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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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Q9电子企查查数据显示,我国现存医美相关企业9.78万家。今年第一季度,全国新增医美相关企业9103家,同比增长33.53%。 但医美行业事故频频,整形身亡、致伤残等事件时有发生,其中暴露出来的虚假宣传、机构或人员资质不全等问题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健委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医疗美容行业准入管理,强化医疗
CQ9电子企查查数据显示,我国现存医美相关企业9.78万家。今年第一季度,全国新增医美相关企业9103家,同比增长33.53%。
但医美行业事故频频,整形身亡、致伤残等事件时有发生,其中暴露出来的虚假宣传、机构或人员资质不全等问题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健委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医疗美容行业准入管理,强化医疗美容机构资质审核。不过部分医美机构在手术过程中存在的麻醉问题并未被广泛讨论。
医生行内有句话是这么说的:外科医生治病,麻醉医生保命。但据南方都市报报道 ,部分没有麻醉科的医美诊所、没有品购买资质的医美门诊部会擅自开展全麻手术,这其中不仅涉及越级开展美容外科手术,还存在“野麻”在医美市场泛滥的问题,已严重影响行业正常发展。
义乌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近期对医美行业开展专项检查,检查中查获了一起涉及麻醉的典型违法案件。
执法人员在检查某医疗美容机构时发现CQ9电子,该门诊部麻醉科核准登记时间为2022年7月15日,但现场检查病例资料时发现有14人曾在2022年1月至6月期间在该门诊部接受隆乳术、脂肪抽吸术等全麻手术。在进一步检查中发现,14份手术病例均存在前面记录为“全麻”而后面记录为“局部麻醉”等前后不一致的情况。
该医疗美容机构在未取得麻醉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情况下为他人开展隆乳术、脂肪抽吸术等美容外科二级、三级手术,已构成“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违法行为;而其未按规定填写病例资料行为亦构成违法。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病例书写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该门诊部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1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1.932万元的行政处罚。
近日,南都记者报道了深圳医美行业存在“野麻”乱象一事。深圳市伊然美医疗美容诊所越级开展医美手术,推荐吸脂量已达三级标准且需全麻。根据《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深圳伊然美医疗美容诊所仅能开展一级美容外科项目,而该诊所医生为记者提出的吸脂量达2000-3000ml的吸脂手术已达三级项目CQ9电子,显然已超出其诊疗范围。
颜美医疗美容门诊部,麻医收费明码标价,无麻醉印鉴卡医美机构,长期与麻醉医生合作。
据该机构的一位负责人称,目前该医疗机构有长期合作的麻醉医生,已经合作了数年。该机构旺季的时候每天有五六台全麻手术,淡季也有三四台,“一个月大概几十台”,每台手术支付麻醉师约八百元。根据信用中国平台信息,颜美医疗美容门诊部目前并未公开取得麻醉印鉴卡。
据悉,2023年上半年CQ9电子,罗湖区卫健局开展了4次集中监督检查执法行动,对医疗美容机构执业医师立案11宗,罚款金额5.5万元,对医疗美容机构给予警告3宗,医美机构执业医师不良执业记分6人,共记分12分CQ9电子。
罗湖区卫健局表示,为规范医疗美容服务市场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保护医美顾客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该局将制定工作方案,采取多种举措,进一步加强医美机构专项整治力度。
罗湖区卫健局表示,在19日的检查中发现,深圳伊然美医疗美容诊所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现场未查见开展核准科目以外的诊疗科目,现场未查见患者,未查见医务人员,未查见开展诊疗活动。现场查见、提取该机构患者病历37份,咨询登记表31份,项目通知单18份,以上材料均予以证据先行登记保存CQ9电子。
执法人员现场对该机构法人代表陈某、管理人员缪某进行了询问调查,两人均否认该机构存在超范围开展抽脂手术以及开展全麻医疗美容手术。罗湖区卫健局表示,将对提取的病历资料进行核查,同时继续对机构负责人陈某、管理人员缪某,医师陈某、韩某,药品采购人员何某进行询问调查,并根据调查情况依法处理。
罗湖区卫健局称,在19日的检查中,另一家医美机构深圳颜美医疗美容门诊部处于闭门状态。经联系门诊负责人得知,该门诊部于当日下午1时左右离深,全部同事(除一名清洁工外)前往惠州做团建,计划20日返深。
20日下午,罗湖区卫健局执法人员现场对深圳颜美医疗美容门诊部以及另一家医美机构铂雅医疗美容门诊部进行专项检查。执法人员现场对两家医疗美容门诊部的机构资质、执业医师、药师等资质进行了检查。执法人员介绍,经现场检查,当天下午突击专项检查的两家医疗美容门诊部未见相关违法违规情况。
今年5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健委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除了要求加强医疗美容行业准入管理,强化医疗美容机构资质审核,还提出深化跨部门综合监管,健全适应医疗美容行业发展特点的常态化监管体系。
意见中提到,要加强风险隐患通报会商。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相关监管部门、司法机关依据各自职责,及时通报监督检查、抽查检验、监测、投诉举报处理、案件办理等工作中发现的与医疗美容行业有关的风险隐患等信息。
意见还要求推行跨部门联合抽查检查和部门协同监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者相关监管部门根据医疗美容行业日常监管情况,可以对多发性问题,和其他部门共同开展有针对性的联合抽查检查。各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对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涉嫌违法线索,建立健全线索问题移送转办等工作机制,及时转送相关部门核查处理;涉及多部门监管职责的,及时组织开展协同核查处置。